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或个人经办的各种借款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
2、本年已到账的科研经费、对外合作的各种款项应在年底封账前办理入账手续。
3、借出的票据应于年底前归还并结清所有相关收支账目。
4、根据年末财务决算的要求,各单位应对本单位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各种材料物资进行盘点,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教材科、继续教育学院、危化品中心等部门应于年末封账前与财务处核对存货账账面余额,并将存货的盘点表送财务处一份备用。
6、2017年封账时间:12月26日起不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
7、2018年开账时间:预计开账时间为1月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为了减少年终报账排长队的现象,请各位教职工对已经发生的业务尽早来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尽量不要集中到年末大批量办理,以便节省您的宝贵时间。
9、对于2017年已在网上预约的报销单,截至2017年12月25日仍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处将进行撤单处理。如相关业务仍需办理,则需开账后重新预约。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