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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2015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13256)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2015级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计划与原则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免试推荐研究生总数为185名。

(二)推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二、推荐条件与要求

被推荐者要符合教育部及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有关规定,即: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践能力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四成绩良好以上)。

(七)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人文艺术类专业学生通过一级及以上,其他专业学生通过二级及以上)。

(八)学分绩点必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方可推荐:

1.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15%,且无考试不及格。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联名推荐学生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30%,且无考试不及格。并且有能体现其专业能力的标志性成果(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及发表相关论文等)。联名推荐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的,可以参加面试答辩。

(九)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校级三好学生标兵。

2.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在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力学等个人参加的课程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挑战杯、机械创新设计、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节能减排等团队参赛的全国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有海外学习经历者。

(十)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前2名、一等奖第1名者可直接推荐。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2015届毕业生学生数、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分布、卓越特区等情况,将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推荐名额

预备生

合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4

1

15

财经学院

14

1

15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含卓越)

12+5

2

19

管理学院

12

1

13

化学化工学院

6

6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3

3

机械工程学院 (含卓越)

14+5

5

24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11

11

教师教育学院

1

1

理学院

6

1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含卓越)

11+5

2

18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含卓越)

14+5

6

25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8

2

10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6

6

外国语学院

5

5

文法学院

6

6

药学院

4

4

艺术学院

7

7

医学院

19

2

21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2

2

总计

196

23

219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荐工作采取“本人申请、学院审核、面试答辩、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

2.个人申请与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报学院,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易于学生监督的场合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推荐《申请表》及《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发至jyk@ujs.edu.cn)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此项工作于99日前完成。

3.学校组织学科专家进行面试答辩,专家组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综合评价分两部分的总成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4.确定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此项工作于925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预备生也一并纳入推免生遴选和考核体系,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推免生资格。预备生填写《江苏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预备生考核表》,于99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2.报名费每人160元(包括预备生),交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工作负责人汇总,与其他申请材料同时交教务处教研科。

3.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

4.志愿报考本校的推免生,学校将制订奖励政策,具体由研究生院另定。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1: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江苏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预备生考核表

附件3: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录入时间: 2014-09-01    〖返回〗  〖收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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