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研究院(中心、所)团总支:
为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青年学生奋发成才,引导青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江苏大学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江苏大学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活动,旨在树立先进典型,培养思想先进、学业优异、敢于创新、能力多样、素质全面的优秀大学生,激励广大学生奋发成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青春智慧。
二、评选机构
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主任:姚冠新
委员:李战军 戈国元 苏益南 李洪波 陈文娟
杨道建 贾敬远 陆 邈
办公室秘书:沈阳阳
三、评选对象
江苏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和毕业班学生)。
四、评选条件
江苏大学十佳青年学生的评选标准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在自强励志、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挑战杯”全国、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重要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利用自身所学知识,敢于探索,勇于实践,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6.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7.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五、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3月30日前)
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1—5名。候选人上报前须在本单位内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2.预评阶段:(3月31日—4月2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荐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组委会对候选人初步评选,确定 60 名人选作为预备候选人。
3.网上投票阶段:(4月3日—4月10日)
组委会在校内媒体以及青年江大网页上公布预备候选人及其事迹,以进行网上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20名人选作为正式候选人。
4.公示阶段:(4月11日—4月18日)
组委会在校内媒体以及青年江大网页上公布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广泛征集意见。
5.终审阶段:(4月27日前)
组委会在听取各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公开面试答辩,答辩要求准备5分钟陈述(可制作PPT)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最终由评委团进行综合评判,确定第八届“江苏大学十佳青年学生”获奖者,并授予“江苏大学十佳青年学生”荣誉称号。
六、评选要求
1.各相关单位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营造氛围,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学生应是本单位中最具代表性的学生。
3.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1份,并张贴二寸免冠照片;
(2)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用A4纸4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
(3)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各1份。
请各相关单位团委(团总支)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将以上材料上交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阳阳
联系电话:88780315
地址:校团委办公室(学工楼408)
第八届“江苏大学十佳青年学生”
评选活动委员会(代)
2012年3月13日
附件:第八届“江苏大学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推荐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