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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春季是学生走出校园、开展活动较多的时期,同时也是学生心理波动变化较大的季节。春季也是传染病、流行病的高发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先行。各学院要克服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做细做实安全教育,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意外、防非法宗教渗透”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
2、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学工处将联合保卫处、后勤集团对学生公寓开展违章电器、夜不归宿等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学生公寓自查机制,加强学生公寓日常安全检查自查,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根据《学生手册》规定,使用违章电器(包括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空调插座)一经查实,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取消有关责任人的评奖评优资格。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学生外出必须按照《江苏大学学生外出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期间,学生应将学院批准的请假条存放于学生公寓楼栋值班室,返校后取回。
4、加强在外学生的教育管理。各学院要掌握在外实习、面试、走读学生的情况,以及由于特殊原因本学期还未到校报到学生的情况,要教育他们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止其涉足传销组织。如发现异常,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5、加强学生住宿校外管理。各学院要进行排查,掌握学生住宿校外的情况,杜绝学生无故擅自住宿校外的现象。对于擅自住宿校外的同学,要劝说其立即回校住宿;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说明利害关系,共同督促其立即回校住宿。拒不回校住宿及多次反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学生春游管理。学院、班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春游。任何学生不得私自安排车辆组织学生外出春游,凡违反规定者一律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造成人员伤害的,将负法律责任。各学院要将相关要求及时告知广大同学。
7、加强饮食安全教育。各学院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尤其不要到校外个体摊点就餐,谨防病从口入。不准将饭菜、快餐等带入教室、宿舍。
8、关心心理困惑学生。各学院要切实掌握心理困惑学生的思想动态,给予关心、帮助,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9、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班级和课堂,了解学生动态。各学院要通过学生党员、班团干部、寝室长(心理信息员)等学生骨干队伍,关心关注“三困”学生,畅通信息渠道,准确掌握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0日


录入时间: 2017-03-20    〖返回〗  〖收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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