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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专业统考工作,特在全校范围内遴选相关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做好评委信息库上报工作

体育和艺术专业统考社会关注度高,考试实施程序复杂,直接关系到高等院校体育、艺术类专业人才的选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的推荐遴选,是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关键,因此,各有关单位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评委信息上报工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评委信息库上报的重要性,确保本次评委信息库维护更新工作顺利完成。

评委信息库由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经校人事、纪检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办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

二、评委和专家上报条件

1.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业务素质优良,在参加我省历年各类专业统考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2.长期直接从事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3.无直系亲属参加201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关专业统考。

4.音乐类的评委和专家须具有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声乐、器乐(具体乐种)或视唱等考试项目分别上报。

美术类的评委和专家须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素描、速写或色彩评卷科目分别上报。

体育类的评委和专家须具有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或羽毛球等考试专项分别上报。

三、具体要求

(一)1010日前,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组织好在职人员进行申报。同时对照遴选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1)。

(二)1011 -12日,各单位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号登录江苏省专业统考评委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信息简表》(附件2)并打印签名确认。系统网址:http://218.94.123.96:88/index.action2014年已申报人员的信息保留在系统里,如果申报人对于本人信息无修改,可直接点击上报并打印签名确认。

(三)1014日前,各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汇总表和申报人员经申报系统打印签名确认后的信息简表送至校招办,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招办邮箱zsb@ujs.edu.cn

联系人:马 超

联系电话:88780048

录入时间: 2015-10-08    〖返回〗  〖收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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